各位老师: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文件精神和学校科研部通知,为做好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核算及奖励工作,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位老师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刊目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于12月1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 二、关于科研成果原件及2009年补报科研成果: (1)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提交《科研信息登记表》的同时,12月10日前需将表格中所填科研成果原件、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SCI\SSCI\EI检索报告等一并交给科研秘书审核。 (2)教师在二类期刊以上(含二类期刊)及在国外发表的科研成果材料原件请于12月1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在12月15日以后收到科研成果原件的,可以在下一年度补报。 (4)2009年补报的科研成果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二),积分将与本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一起发放。 三、根据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有相关科研成果的离退休人员、校直机关等非教学人员,2010年度可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后直接将表格和科研成果原件一并交科研部审核。
学院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
附件: 附件一:2010年科研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 附件二:2009年科研信息登记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