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09年度《科研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2-10浏览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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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师: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核算及奖励工作,请各位教师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刊目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于12月1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科研秘书。 二、关于科研成果原件及2008年补报科研成果积分: (1)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提交《科研信息登记表》的同时,12月10日前需将表格中所填科研成果原件、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SCI\SSCI\EI检索报告等一并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2)教师完成的咨询、调研报告及专家建议等材料原件及省部级领导批示,请于12月1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在12月15日以后收到科研成果原件的,可以在下一年度补报。 (4)2008年补报的科研成果积分将与本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一起发放。 学院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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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一:2009年科研信息登记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