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柯萍发布时间:2022-10-22浏览次数:622

经济学院2021级本科生:

  为了稳步推进学校专业(类)招生与改革培养,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12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学院正式启动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1级参加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进入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已经明确修读专业的以二次招生方式正式录取进入经济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经济学/法学双学位实验班、经济学/统计学双学位实验班、国际商务中法班学习的学生不再参与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范围

  仅限于招生当年对外公布的专业类所属于本科专业。学生专业分流时,不得选择跨本专业类招生的办学专业。本次专业分流涉及经济学大类,两个专业经济学和国际商务专业,分流计划如下

 三、专业分流报名要求

  详见经济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110制定祥见(附件3)。

  四、专业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正式报名(102210--2417点)

  学生登录教务部网站(http://jwc.zuel.edu.cn/),在网页右上角点击“本科专业分流报名”,在本科专业分流报名模块中进行正式报名,完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报名表》相关基础信息。完善表格信息并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具体报名流程祥见(附件4)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教学秘书,联系方式见下方。

  ()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并公示(1025--1031日)

  1.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分流文件以及《经济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110制定)》,对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中,成绩审核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2.考核结束后将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

  ()名单上报教务部(103116点前)

  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分流名单上报教务部。

  ()学校发文(1111日前)

  经学校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本次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流文件及学院分流实施细则,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做好此次2021级专业分流咨询、宣导和考核、录取工作。在专业分流过程中,可随时将相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经济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8386464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经济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1年10月修定)2021.10.pdf

附件4:本科生专业分流报名学生申请操作指南.docx

 

                                     经济学院

                                     2022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