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本科生团支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促进班风、学风、校风建设,促进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引导少数民族学生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特开展经济学院“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大一、大二、大三全体新疆、西藏地区的少数民族在校生。
二、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各科考试成绩合格。
三、申报流程
1.请参评人员按要求填写《“优秀少数民族学生”申报表》,并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但不仅限于各类获奖证书、参与活动证明等),各班级团支部于2019年4月17日中午11:00前将材料报送年级辅导员。
2.学院进行综合审核、评选,最终确定“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名单。
经济学院团委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