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要求,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已经开始,为体现答辩的公平公正性,保障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各专业答辩安排予以公示,且持续更新中。
为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落实答辩后强制修改的工作要求,现对预答辩材料提交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答辩工作安排
附件3:经济学院2018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安排表.xls
二、材料提交内容
1、预答辩记录表
2、经济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见附件4)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答辩记录表”要求信息填写完整,答辩流程记录完备,能够反映答辩流程中答辩委员会所提出的问题及答辩人的作答情况,并明确记录答辩委员会对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情况的决议结果;
2、“经济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仅填写涉及预答辩环节的内容,要详细记录答辩委员会对答辩人就论文提出的问题及修改意见等,答辩人须尽快与导师沟通,有针对性地做出修改或处置意见,并在“修改说明”内记录;
3、答辩记录本提交纸质版,修改反馈表提交电子版(文件以“学号-专业-硕士/博士-修改反馈表”统一命名)。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流程
2019年1月10日(周四)前由各答辩秘书对如上材料把关审核, 交由各专业负责人汇总,纸质版预答辩记录表按专业提交至208办,电子版修改反馈表打包发送至3186405569@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康老师联系。
电话:027-88386697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