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康俊发布时间:2018-10-26浏览次数:928

经济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5号)的要求,本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立项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开展。学院将开展2018年秋季“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现将相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设置

1.2018年秋季,我院“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资助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具体见下表:

序号

计划项目类型

拟资助

拟资助经费

经费小计

申报时间

项目数

(万元/项)

(万元)

1

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15

0.4

6

11月19日申报材料提交到学院

2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

6

0.8

4.8

3

寒假社会实践

经济学院全体研究生

2

0.5

1

4

国内访学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

2

0.5

1

2.2018秋季年新立项的学生项目,立项后中期可拨付30%的补助,剩余70%的补助在结项公示通过后拨付。学生项目经费以补助方式直接发放至项目负责人银行卡。

二、项目的确定

学院依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最终确定本院的2018年度“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并依照《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8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1.11月19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11月20日前学院学院网页对本单位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4.2018年秋季“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于2018年5月进行。

5.2018年秋季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9年11月启动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简介.pdf

    附件二:申请表格.zip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