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保证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有效完成,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议,现将首次下达后因故未能使用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次下达,我院获得1个学硕、4个专硕指标,根据二次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使用原则之相关规定:
1.本次下达计划的使用,同样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下达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对社会及时、明确公示本次增拨计划的数量、类型、所使用的专业等信息。
3.二次下达计划产生补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从计划对应专业的已公示的参加过复试的考生中产生,必须依据考生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则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相等,则按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经学院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世界经济补录一名考生,国际商务专业硕士补录四名考生,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