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66

 

经济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文)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文)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设置

立项具体数量及资助金额视申报项目的数量及质量确定。

二、项目的确定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5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1.201699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学院进行立项评审,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913日前学院在学院网页对本单位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4.2016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75月启动

 

三、注意事项

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以学校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为准,由立项研究生(即项目责任人)凭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到学院教学秘书处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经济学院研工办

                           一六年七月七日

 

附件1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简介(研究生课题)

附件22015年度经济学院确定立项“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

附件3:申请表格

 
    附件:    附件1: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简介(研究生课题).pdf
    附件:    附件2:2015年度学院确定立项“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xls
    附件:    附件3-研究生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硕士生实践创新(系列用表3个).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