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4年度《科研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8浏览次数:76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

201411日到20141231日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核算及奖励工作,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知本单位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刊目录》(一、二、三、四类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及CSCD2013——2014)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

  特别提醒:请务必正确填写姓名和工号,否则发不了科研奖励津贴。

   二、关于科研成果原件及2013年补报科研成果:

  1)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提交《科研信息登记表》的同时,必须将

表格中所填科研成果原件、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及SCI\SSCI\EI\CPCI检索报告等一并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2)教师在二类期刊以上(含二类期刊)及在国外发表的科研成

果材料原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本年度未收到科研成果原件的,可以在下一年度补报。

  42013年补报的科研成果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二

),积分将与本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一起发放。

   三、科研秘书对本单位教师和非教学人员的科研成果原件进行审核(科研部127日后将安排人到各单位进行复核),核实后填写《各学院科研积分汇总表》(附件三),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科研部,以便计算奖励。

   四、1219日前各单位将教师和非教学人员填写的《科研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收齐后打包报科研部备案。

   五、1223日前各单位将应存档的科研成果原件(《科研信息登记表》中可计算奖励科研成果)交科研部,由科研部上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六、各学院科研秘书将教师填写的《科研信息登记表》相关数据录入到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中。科研部将依据各学院所填的数据,汇总整理后完成《科研统计年鉴》和教育部《社科统计报表》。

   录入教育部系统请注意以下几点:

  1)将本学院教师2014年度的科研信息表中所填独撰及第一作者成果完整录入,请核对已录数据,2013年已经进入该系统的数据,不要重复录入;

  22014年度新增教师的基本信息应在“人员管理——人员新增”录入;

  3 “学术会议”只录入本学院主办的有国内外人员参加的学术会议信息;

  4)科研项目不用录入;

  5)请于20141225日前结束所有数据录入工作。

   七、根据200911日起执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有相关科研成果的离退休人员、校直机关等非教学人员,2014年度可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后直接将表格和科研成果原件一并交科研部审核(中原楼312刘进明)。

单位:社科院、科研部

时间:2014/11/18

 
    附件:    附件二:2013年科研信息登记表 .xls
    附件:    附件三:2014年各学院科研积分汇总表.xls
    附件:    附件一:2014年科研信息登记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