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进程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6浏览次数:19
|
工作程序及要求 |
主要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
经济学系、国际经济学系 |
2014年11月25日前 |
2、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工作、制定并公布相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
经济学系、国际经济学系 |
2014年11月30日前 |
3、确定学生选题名单,并将选题与指导教师名单一同上报教务处备案。同时领取毕业论文(设计)套表及相关资料。 |
经济学系、国际经济学系 |
2014年12月7日前 |
4、学生做好开题报告由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
学生
指导教师 |
2015年2月25日前 |
5、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指导教师提出指导、修改意见 |
学生
指导教师 |
2015年4月10日以前 |
6、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定稿;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及书面评定成绩。 |
学生
指导教师 |
2015年4月20日以前 |
7、各专业学生分组答辩名单报院办 |
经济学系、国际经济学系 |
2015年4月20日以前 |
8、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并答辩;
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 |
学生
答辩领导小组、答辩小组 |
2015年4月25-27日前 |
9、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报教务部备案。 |
经济学系、国际经济学系 |
2015年5月5日以前 |
10、对本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分析,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
经济学系、国际经济学系 |
2015年5月5日以前 |
11、组织专家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筛选,编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
经济学系、国际经济学系 |
2015年5月5日以前 |
经济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