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2013年起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24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为合理调配博士生教育资源,规范博士生招生管理,切实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纲要(中南大政字》〔2009120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023号)等文件精神,经20121017日校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2013年资格审核工作具体部署如下:

   一、招生资格审核对象

  审核对象为全校博士生指导教师,但截至2012年满60周岁的博导不参加审核,截至2013年满63周岁的博导不再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审核时间与审核内容

   1、本次招生资格审核的重点是科研与研究生培养条件,审核时间为200991日—2012930日。

   2、在审核期限内,除另有规定外,须具备下列条件中任意两项者为合格:

  1)论文条件:博士生导师须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四类期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2)著作条件:独立出版或领著(第一作者)本学科(专业)学术著作1部或主编(含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

  3)课题条件:有以我校名义主持的纵向课题或者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

    3、在审核期内,博导指导博士研究生两人次获得校级优秀论文或一人次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论文,或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二类期刊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其考核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考核为合格。   同时,根据我校《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第28条之规定,对“因组织行为等非个人原因到校外任职的我校博士生导师”的科研考核时,论著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的名义且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为认定标准,其课题与获奖的认定标准亦同。

   三、审核程序及结果处理

  博士生导师本人申报→博导所在学院(中心)初审→研究生院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导师,2013年停止招生一年。

   四、日程安排

     120121024日前,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1),并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20121026日下午430以前,学院填写《2013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学院汇总表》(附件2),并将学院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核表》和《学院汇总表》纸质版(含电子版)一并交至研究生院导师工作办公室。

    320121029日,研究生院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

    420121030日至1031日研究生院受理异议问题,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议最后审定,通过后准予安排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单位: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时间:2012-10-19

联系人:王广波         联系电话:88386056

 
    附件: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