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核算及奖励工作,请各位教师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刊目录》(四类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0——2011)来源期刊目录》为依据),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 二、关于科研成果原件及2010年补报科研成果: (1)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提交《科研信息登记表》的同时,必须将表格中所填科研成果原件、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SCI\SSCI\EI检索报告等一并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2)教师在二类期刊以上(含二类期刊)及在国外发表的科研成果材料原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在12月份收到科研成果原件的,可以在下一年度补报。 (4)2010年补报的科研成果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二),积分将与本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一起发放。 (5)请各位于11月30日前完成统计、填写和上报工作,过期只有来年再报。 三、根据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有相关科研成果的离退休人员、校直机关等非教学人员,2011年度可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后直接将表格和科研成果原件一并交科研部审核。
科 研 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联系人:刘进明 电话:88386334 |
附件: 附件一:2011年科研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 附件二:2010年科研信息登记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