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湖北省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28浏览次数:25

全校各单位:

   省科技厅近日发布“申报2011年湖北省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本年度湖北省软科学研究专项将围绕我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现根据省科技厅有关文件精神,将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安排分为四类:重点项目、调研项目、软科学研究团队项目、面上项目。

   二、项目指南

  (一)重点项目

   1、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2、湖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现状评价与对策研究

   3、中部六省科技发展比较研究

   4、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研究

   5、湖北省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模式及评价体系研究

   6、湖北省现代农业发展科技需求研究

   7、湖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比较研究

   8、绿色农业生态补偿研究

   9、湖北省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研究

   10、湖北省民生科技发展需求研究

   11、湖北省军民科技创新体系协同发展研究

   12、湖北省重点产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研究

   13、三峡工程专业气象服务规范研究

   14、湖北省港口物流创新发展研究

   15、湖北省嵌入式纺纱技术产业化发展研究

   16、中国钾都资源开发技术支撑体系及产业延伸研究

  (二)调研项目

   1、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对比调研

   2、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发展调研与实证研究

   3、湖北省科技政策实施情况调研

   4、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现状调研

  (三)软科学研究团队

   1、湖北省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研究

   2、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与产学研结合研究

   3、湖北省创新方法应用研究

   4、湖北省现代物流发展研究

  (四)面上项目

   原则上为引导项目,支持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执行效果评价研究、科技创新与科技管理研究、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科学技术普及与监测评估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湖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行政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3、课题组具备完成研究任务所必要的研究基础、科研条件、调研条件等;

   4、项目负责人科研信用良好,没有到期未结题验收的省级科技项目;

   5、项目承担单位应承诺提供11以上的配套经费或自筹经费。

   此外,申报软科学研究团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牵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较强的相关研究基础;

   2、团队由5-10名相关科研人员组成,职称结构、专业结构、研究领域、年龄层次科学合理,研究队伍稳定,研究时间充裕,能够保障团队建设任务的完成;

   3、团队能够每年围绕研究领域,按约定完成1-2项省科技厅委托的软科学研究任务;承担与团队研究领域相关的临时研究任务1-2项;注意加强团队自身建设和学术交流,加强软科学研究人才的培养,每年组织相关学术研讨、学术交流会议1-2次;

   4、团队成员原则上应为湖北省内同一个单位的研究人员,鼓励根据科研和成果应用的需要,适当吸纳其他单位人员参与。

   四、支持方式及经费

   1、重点项目、调研项目每项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经费支持。

   2、软科学研究团队建设项目连续3年每年给予每个团队15-20万元稳定经费支持。

   3、面上项目为引导性计划,支持各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开展的研究项目。

   4、项目研究成果如出版专著,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被相关决策部门采用的(需注明由省软科学研究专项支持),省科技厅将给予奖励或研究经费补助。

   五、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省科技厅2011年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部属高校不得超过4项,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同一单位就同一项目名称只能申报1项。

   2、请拟申报者于75日前与科研部联系,将申报项目题目及项目论证(2000字左右,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研究领域、所在学院及联系电话等信息)2份纸质材料报给科研处,由科研部组织校内推荐。

   3、申报省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需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科研部将登录省科技厅网站,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照项目申报流程,协助被推荐项目在线提交申报信息,并下载《湖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请被推荐项目负责人填写(注意:(1)、应将网上申报的受理编号标注于书面材料左上角;(2)、保证书面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

   4、请申报者于2011712日前申请书一式6份(双面打印、简装)及其电子版交科研部,由科研部完成网上申报。

   5、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科技厅将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省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6、科技厅不受理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也不受理保密项目。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赖思源            联系电话:88386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