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教育部决定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任务项目。现根据该项目申报通知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战略目标,针对当前高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1.课题分为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大课题资助经费50-80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7万元。 2.重大课题要求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思路和目标进行课题设计论证;一般课题可以围绕课题指南规定相关范围和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1.重大课题完成时间为3年,最终成果为《学术规范和学科方法论研究丛书》和其它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一般课题完成时间为2年,研究成果为2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提交有关部门的研究咨询报告。所有课题应为教育部(社科司)工作简报、专家建议、成果摘报或学风委工作简报提供至少1份稿件。 2.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办理结项手续,同时报送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重大课题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条件 1.课题限部分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我校在可以申报学校名单中)。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风,对国内外学术规范现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一定研究基础并有相关研究成果。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1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3月10日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交由学校科研部通过申报系统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3.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A表)2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印制。 4.我校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2日。 5.若超过限项申报数量,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推荐申报。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为保证匿名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教育部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避免违规申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科 研 部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赖思源 联系电话:86334 |
附件: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课题指南.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