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武汉市委宣传部近日发布通知:根据《武汉市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课题管理办法》中“市社科基金课题两年内必须结题,结题终止时间为立项后的第二年年末”的规定,到2011年3月底仍未结题的课题,市社科基金将停止资助,也不再办理相关课题的结题手续,课题负责人在三年内不能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课题。 请承担2009年武汉市社科课题的老师,尽快办理结题手续。 结题材料要求:提交研究成果6份、500左右内容提要2份和《武汉市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档一式3份。注意: 1、研究成果包括: (1)科研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超过5000字或省级以上报纸发表超过3000字;被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采纳,产生一定社会效益; (2)本课题翔实的综合研究报告。 2、受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课题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此课题为武汉市某年度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等字样。 科 研 部 二○ |
附件: 附件:武汉市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