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资助2009年武汉市社科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6浏览次数:30

全校各单位:

   武汉市委宣传部近日发布通知:根据《武汉市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课题管理办法》中“市社科基金课题两年内必须结题,结题终止时间为立项后的第二年年末”的规定,到20113月底仍未结题的课题,市社科基金将停止资助,也不再办理相关课题的结题手续,课题负责人在三年内不能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课题。

   请承担2009年武汉市社科课题的老师,尽快办理结题手续。

   结题材料要求:提交研究成果6份、500左右内容提要2份和《武汉市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档一式3份。注意:

   1、研究成果包括:

   1)科研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超过5000字或省级以上报纸发表超过3000字;被市委、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采纳,产生一定社会效益;

   2)本课题翔实的综合研究报告。

   2、受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课题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注明“此课题为武汉市某年度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等字样。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附件:武汉市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