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度研究课题招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17浏览次数:32

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立足湖北,服务地方”之作用,促进基地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现公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度招标课题指南(附件一),各研究基地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面向社会各界专家、学者进行公开招标。
   一、课题指南
   各研究基地课题指南应在湖北省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
)、湖北财政与发展研究中心(www.clfr.org.cn)、湖北就业与再就业研究中心(www.jiuyehb.com)、湖北金融研究中心(www.hbfrc.cn)网站上公布。

   二、课题申请
   课题招标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各课题申请人应于2010年11月22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申请书(附件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寄和发送至该课题招标基地。各基地在公布课题指南的同时,应当公布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三、课题评审
    对于申请的课题由各基地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被确定中标的课题应经各基地网站公示并确定中标结果后于11月26日前报学校科研处备案。

    四、课题经费
     1、各基地应根据实际经费预算情况自行确定课题经费额度,但年度课题经费总额不得超过学校划拨给各基地预算经费的70%。课题经费在与中标课题负责人签订协议后一周内,由各基地与财务处协商为其设立经费本,全部中标课题经费统一在学校报销。课题经费拨款第一次为60%;课题按规定结题后一周内拨付剩余40%。
     2、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使用范围限于与课题有关的项目(如购书、复印资料、开会、调研、成果打印、成果版面费等)。基地课题经费不得报销劳务费。

   五、结题要求
     1、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基地研究同意可延期,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视为结题:
    (1)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者。
    (2)在基地内部刊物上发表科研成果,并经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者(须提供证明材料)。
    (3)以课题成果为基础成功申报省部级以上规划项目者。
     凡中标课题研究内容以外的科研成果不能作为基地研究成果结项。
      3、课题研究成果须注明“本课题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课题基金资助”。校外课题负责人应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的名义发表,可署两个以上单位,但应当将基地之名署在前面。
      4、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得次年招标课题:
    (1)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二级权威以上期刊上发表课题相关科研成果者。
    (2)课题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须提供证明材料)。
    (3)以科研成果为基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者。
    (4)科研成果荣获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三等以上奖者。
      5、课题成果未达到结项要求并在二年内没有结题者,三年内不再受理课题申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部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联系人:盛辰光                         联系电话:88386735

 
    附件: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度招标课题指南.doc
    附件:    附件二:招标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