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清理2008年以前立项省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14浏览次数:1
|
全校各单位: 近日接到湖北省委宣传部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报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同意,决定对2008年以前(含2008年,下同)获准立项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结项。 请我校2008年及以前立项的省社科课题的老师,抓紧完成课题的结项工作。申报结项注意事项如下: 1、所有在研的2008年及以前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不包括特别委托项目)必须于2010年9月30日前向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申请结项,逾期不再办理结项手续。 2、结项材料包括1份《结项审批书》(附件),4份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和1份《成果要报》稿件(含电子版)。 3、请注意保证研究成果质量和研究经费的使用规范。 4、学校受理结项材料截止时间:9月28日。
科 研 处 二○一○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赖思源 联系电话:88386334 |
|
附件: 附件:湖北省社科基金结项审批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