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津发小区业主重新选择剩余房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24浏览次数:103
|
具有津发小区重新选房资格的各位教职工: 津发小区第一轮点房工作已经结束,出现了部分剩余房源,为了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和津发小区的完整性,依据校务会决议和校教代会全委会扩大会议通过的《津发小区剩余房源的点房原则和方案》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津发小区第二轮选房工作,现将第二轮重新选房的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人员资格 第一轮已选房并交纳90%—100%房款,签订了文本合同但尚未签订电子合同的购房户。 二、选房时间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天)。 三、选房地点 南湖校区南湖会堂。 四、房源 津发小区第一轮选房后的剩余房源为148套,排序在前的业主换房后空出的房源为不固定的滚动房源,房源总量不变。 五、选房顺序 仍按第一轮《周转房计分排序(决定榜)》公布的顺序和实际选房顺序依次选房。 六、选房要求: 1、选房前,选房者应参照现场展示的房源信息掌握欲选房屋的楼号、单元、楼层、房型并备有预案; 2、选房时,选房者须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工作证)进入选房现场,若选房者为被委托人,则须持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交选房工作人员验证并收存后,方能进入选房工作室; 3、选房时,已选定房号并在销控表相应位置签署自己姓名即为选房结束,选房后不得要求调换、涂改; 4、在规定的选房时间段内,不到现场选房者视为自动放弃重新选房; 5、每位选房者只有一次选房机会,现场叫号三次,不到者(不论何种理由)以弃权论,不得要求再次参与选房; 6、选房后,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签约者应与第一轮相同,业主只能以第一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者的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不得调换业主姓名; 7、选房者应遵守秩序,服从安排、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更不得无理取闹。 七、选房程序 1、选房者按照校工会通知的选房批次及时间持校园一卡通(或工作证)进入选房大厅等候; 2、选房者被叫号后,由工作人员核对身份、顺序,在候选室领取第二轮选房券(回执券); 3、每批选房者(一批为3户、每户限2人)凭选房券(回执券)进入候选室等候,每次一户进入选房室,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到时未选房将安排下一位选房; 4、选房者确定其所选房号后,在选房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在销控表相应位置签署自己的姓名予以确认; 5、选房后,选房者凭选房券(回执券)到选房登记处办理销控表和承诺书签字手续,填写选房券(回执券),提交第一轮购房合同和点房卡,并迅速离场。 6、选房结束后,立即办理文本合同、电子合同的签订及缴费退费等手续,具体事项另见有关通知; 7、已选房的准确信息将及时通过厅内投影予以公布。 基本流程: 叫号入场----领取选房券----销控表签名-----承诺书签名----填写回执券---提交购房合同和点房卡----电脑信息登记----公告--离场 八、选房批次: 27日(星期四): 下午14:00——17:30 1——550号人员到选房现场; 晚上18:00——20:30 551——800号人员到选房现场; 29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 801——1000号人员到选房现场; 下午13:00——17:30 1001——1200号人员到选房现场; 晚上18:30——21:30 1201——1350号人员到选房现场; 30日(星期天): 上午8:30——12:00 1350号以后及N—1被减人员等到选房现场。 九、纪律要求 1、选房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给选房者作提示、参考,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严肃处理; 2、选房过程中,选房者若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选房资格; 3、选房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选房公示 选房情况将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予以公布。
校 工 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
|
|